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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和奖励的通知

时间:2017-11-21 16:55:07来源: 作者:点击:

各分院、部门:

 

根据《贵州财经大学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修订)》[2016]119号文件规定,现将2017年科研成果登记和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凡我校教学科研人员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有CN、ISSN刊号)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正式出版的专著,获奖成果及专利、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等均在需要登记的范围之列。

二、奖励标准及范围

具体奖励标准及范围按照《贵州财经大学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修订)》(贵财大发【2016】119号)文件执行。该文件可在科研处网页下载查看。

三、申报受理程序

1、科研审核奖励以科研管理系统中录入信息为准,未填入科研管理系统内的成果不进行奖励。项目的奖励以科研处备案的项目为准。

2、往年未录入的科研成果,请在填报截止日期前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备注“2017年补报xx年科研成果”。

3、核实后符合奖励条件的科研成果将公示于科研处网站主页。在公示期间,请认真核实是否有错漏,如有请告知科研处,以便复审和更改。

四、成果录入方式

1、科研成果录入需要从学校网站主页的“数字贵财”登录,然后进入“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教师个人自行录入科研成果后保存,由分院科研秘书审核后提交科研处。

2、“成果录入”具体流程如下:个人登录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科研成果——新增——录入——保存——科研秘书审核——科研处审核。

3、登陆数字贵财的用户名为个人的工号。

4、有关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和成果录入中的问题,请先仔细阅读《关于使用数字贵财平台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填报科研信息的简要说明》和《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书》个人版和科研秘书版,若还有问题的请与科研处成果信息科联系。

五、成果录入要求

1、论文录入后还需要上传压缩后的封面、目录和正文的照片或扫描件;被SCI、SSCI、EI、ISTP等文献检索系统收录的论文,除在附件中上传封面、目录和正文的照片或扫描件外,还应在“收录情况”中上传检索证明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同时向科研处提检索证明原件1份。

2、专著、教材或编著请上传封面和版权页扫描件,同时向科研处提交著作原件1部。

3、获奖成果只录入科研成果奖,先进个人奖、学会奖、组织学生获的奖都不需录入;录入同时请上传奖状扫描件。

4、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及相关研究报告向科研处提交批示文件及研究报告的复印件和扫描件1份。(不录入系统)

5、所有附件均需做成压缩包后再上传系统,重要批示文件及获奖证书请尽量提交原件的扫描件。

6、请学科秘书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各学院检索证明、著作及重要批示文件交到科研处科研成果与信息管理科(A9进德楼118办公室)。

六、录入时间、联系方式

  1. 录入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请按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2. 联系人:王志萍、李锦电子邮箱:1589491505@qq.com

  3.  

  4. 财大科研工作QQ群号:203772744(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加入)

  5. 联系电话:88510712;1878678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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