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我院党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院党委书记胡张林、副书记张忠民、党委委员袁先婷、谢婧及各支部书记参加中心组学习,院长王健芳、副院长刘利音、副院长雷晴岚列席。
胡张林带领大家原原本本学习并逐条解读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认真领学了三篇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
参学人员就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交流研讨,大家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就是要警示全党,失责就要问责,在义务和权利的关系上,义务在先。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精神。
会议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