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广泛宣传
各学院(部)、各单位高度重视防范非法集资有关工作,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严重危害性,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与安全稳定工作相结合,通过本单位宣传栏及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对非法集资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远离非法集资和校园网贷。
二、加强监控,应急联动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加强巡查走访,定期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排查,密切关注非法集资入侵校园的形式,预防通过课堂、微信、朋友圈、推送等方式诱引学生参加非法集资活动。保卫、宣传部门要健全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和工作职责,形成了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三、落实责任、认真自查
各学院(部)、各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照《通知》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存有隐患的内部风险点,组织开展非法集资的全面排查和自查工作,及时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加强风险研判,及早介入、处置,积极化解。并请学院(部)、各单位将自查自纠的情况于2018年9月27日前报保卫处综合科(立德楼248室)。
特此通知。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防范非法集资有关工作的通知
贵州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
(联系人:田再时;联系电话:15008514942)
贵州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印发
共印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