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 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评选细则:
一、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二、评定细则: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无需提供材料,在精准扶贫文件名单中有自己名字即可)。省外精准扶贫的学生需提供精准扶贫卡。(如省内的精准扶贫生同时满足多项申请条件,除精准扶贫卡证明无需提供,其余相关证明都可提供)。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提供低保卡或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3、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即在社会保障机构如孤儿院等长大的学生,需提供乡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所出证明)
4、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需提供残疾证)
5、烈士子女(需提供烈士证明或乡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所出证明)
6、孤残学生(需提供残疾证或村以上民政部门证明)
7、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军人子女(需提供退役证明或乡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所出证明)
8、家庭主要成员或本人发生重大疾病(需县级及以上相关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9、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事件(需乡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所出证明)
10、单亲家庭,需出具父母离婚证或死亡证明。城市离异原则不可申请,若父母一方不在可申请。
11、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多子女读书或影响家庭生活的一般性疾病等)需提供就读证明及诊断证明。
三、外语学院贫困认定程序:
以班级为单位由三名同学组成评议小组,由各班评议小组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同学上报给辅导员,由辅导员确认无误后签字。
学院成立贫困认定评议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各位辅导员及资助小组同学任组员。班级评议后上交的材料由院级评议小组一一进行审核,全部确定后由党委书记签字。
召集在班级内被评选为不困难的同学,以及辅导员、评议小组认为有异议的同学一一进行询问,了解其家庭情况。争取不漏掉每一个真正家庭贫困的学生。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无异议后进行公示。各班级在班群内公示,同时应学校要求,并将总公示挂在官网及贴公示栏。
中共贵州财经大学外语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19日